2009年,兴国县水利局为进一步提升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水平,在水政监察队伍中建立了河道采砂责任管理新机制。县水政监察大队的水政监察员实行定标段、定岗位、定责任、定目标、定考核,所属基层中队实行定河段、定采砂场、定职能、定制度、定任务的“双五定”责任管理机制。对采砂管理实行上、下联动,形成合力,全方位监管,做到大队、中队职能细化、任务定位、责任到人,水政监察人员管辖范围明确,目标任务清楚,执法有权限、服务有对象,形成了河道采砂“一条龙”管理与服务,做到河道采砂处处有人管,事事有人做,件件有着落。经过2个多月的实践,较好地解决了河道采砂管理存有“死角”、“唯难不上”、“效率平庸”等难题,各项工作都取得突破性进展,往年需2-3个月才能完成的年度换办许可证工作,今年不到一个月就已完成。截止到4月份,砂石资源费已完成本年度征收额度的90%以上。同时对河道采砂的违法违规现象,做到及时发现、及时查处,使之消灭在萌芽状态,从而有效地促进了河道采砂的依法规范管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