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,吉安市进一步加大了水行政执法力度。一是建立执法巡查制度,改“坐等报案”为“主动出击”,改“坐地执法”为“定期巡查”,提高执法工作的主动性。二是做好河道采砂规划,规范采砂行为。吉安市根据河道管理权限,编制了河道采砂规划,合理地划定了可采区和禁采区,可采期和禁采期,控制了采砂总量和采砂船只。确保了河势稳定、防洪、航运和供水安全。三是按照“整治一项,带动全体,整治一点,带动全面”的执法思路,严厉打击水事违法行为,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、难点、焦点问题,维护了良好的水事秩序。
据统计,吉安市2009年上半年共开展河道巡查385次,巡查人员1873人(次),现场纠正违法行为156起,下达责任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18份,查处非法采砂船33条,拆除非法采砂桁吊架7个,取缔非法砂场8个,作出行政处罚7份,调处水事纠纷52起。